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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企业征信建设促进会(以下简称"佛山征促会")近日举办十周年庆典活动,系统回顾协会成立以来在商务诚信领域的创新实践成果。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迎重磅修订 公积金领域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继2002年、2019年之后的又一次系统性重大调整。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细化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要求,明确资产负债管理政策和程序,推动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从“事后评估”向“全程嵌入”转变,进一步提升保险业资产负债管理水平。业内人士认为,《办法》落地后,保险公司短期将面临一定的整改和适配压力,长期来看资负管理能力与监管要求匹配度较高的企业有望受益。
江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有法可依
发布时间:
2020-07-31 09:55
来源:
中国江苏网
近日,在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李侃桢做了关于《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的说明。
《条例(草案)》共八章五十七条,具体内容如下:一是总则。对立法目的、社会信用概念、适用范围、遵循原则、政府和部门职责、社会共建、表彰奖励等作出了规定。二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信用信息、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和系统安全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强调政务诚信、司法公信建设,加强对重点职业人群、重点领域信用管理。三是信用状况认定。将信用行为划分为良好信用行为和失信信用行为。强调失信行为认定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审慎、关联的原则,对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作了明确和界定。四是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明确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信用主体可以给予便利和优待。明确失信惩戒措施应当向社会公布,应当与失信行为的情形、性质、领域、情节等相当。五是信用行业规范发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发展现代信用服务业,推动信用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六是信用主体权益保护。规定信用主体的隐私权、知情权、异议权、信用信息消除权、修复权、救济权等六项权利,最大力度保障信用主体权益。七是法律责任。规定了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在社会信用建设中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