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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征促会十年深耕商务诚信领域 创新实践树立全国标杆

佛山市企业征信建设促进会(以下简称"佛山征促会")近日举办十周年庆典活动,系统回顾协会成立以来在商务诚信领域的创新实践成果。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迎重磅修订 公积金领域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继2002年、2019年之后的又一次系统性重大调整。

险企资产负债管理新规发布 从事后评估向全程嵌入转变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细化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要求,明确资产负债管理政策和程序,推动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从“事后评估”向“全程嵌入”转变,进一步提升保险业资产负债管理水平。业内人士认为,《办法》落地后,保险公司短期将面临一定的整改和适配压力,长期来看资负管理能力与监管要求匹配度较高的企业有望受益。

湖南省岳阳市严查违规领取社保待遇行为


  9月2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切实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保持对违规领取、欺诈骗保行为的持续震慑,即日起,我市人社部门联合公安将对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行为进行核查整治,依法追缴冒领、多领等违规领取的社会保险待遇。

  据悉,领取基本养老、失业保险待遇和工伤保险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如果发生死亡、服刑等情形时,家属或其他关系人应当在其死亡当月及时向经办机构申报,并停止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继续领取其社会保险待遇资金的,应及时退回。

  值得注意的是,每个参保人员只能领取一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同一人员不得在异地、多户头重复领取相同社会保险待遇。如果已经冒领、多领、骗领社会保险待遇等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及家属,须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冒领、多领、骗领社会保险待遇退回业务,主动、足额退回违规领取的社会保险待遇。

  人社部门提醒,拒不退回冒领、多领、骗领等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金的,将由公安、人社部门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