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3
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起步于2004年,历经多年持续发展,特别是“十三五”时期的加速推进,取得了明显进展,形成了制度体系健全、基础设施先进、应用服务广泛、试点示范显效的江苏特色。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信用建设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社会信用管理,确立了“依法依规、保护权益、审慎适度、清单管理”的法治要求。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改革发展要求,落实省委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适应新时代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需要,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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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3
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公共信用体系建设,我厅努力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注重应用的道路运输行业信用监管,不断提升行业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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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1
近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部署全省交通运输领域积极开展“信易+”守信激励工作,鼓励、推行“信易批”“信易行”“信易租”“信易贷”“信易保”“信易惠”“信易评”等“信易+”守信激励项目,力争到“十四五”末,“信易+”激励项目数量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让更多的诚信主体享受到信用交通的红利,提升公众对信用交通建设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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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1
摘要:失信惩戒制度的规制对象应为“严重失信行为”,合理衔接“违法行为”与“严重失信行为”是依法行使失信惩戒权的关键。可依循“行政裁量均衡论”兼顾社会治理效益与公民个体权利的理念,构建制度化衔接机制,以形成标准化的违法行为失信惩戒基准;应设置“违法行为社会危害公示机制”“违法行为纳入失信听证机制”“违法行为阶梯分级记分机制”“违法行为记分多元修复机制”,形成四位一体的“违法与失信”制度化规制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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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9
2021年8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明确“加快推进社会信用立法,完善失信惩戒机制”之后国家层面出台的第一部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部委规章,是市场监管总局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的具体举措。《管理办法》践行法治理念,注重市场主体权益保护,立足“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对市场监管系统信用监管制度进行再造和重构,必将对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领域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推进市场监管系统信用监管在法治轨道运行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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