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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企业征信建设促进会(以下简称"佛山征促会")近日举办十周年庆典活动,系统回顾协会成立以来在商务诚信领域的创新实践成果。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迎重磅修订 公积金领域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继2002年、2019年之后的又一次系统性重大调整。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细化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要求,明确资产负债管理政策和程序,推动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从“事后评估”向“全程嵌入”转变,进一步提升保险业资产负债管理水平。业内人士认为,《办法》落地后,保险公司短期将面临一定的整改和适配压力,长期来看资负管理能力与监管要求匹配度较高的企业有望受益。
山西省民企纳税信用等级提升工程启动
发布时间:
2019-07-01 13:59
来源:
黄河新闻网
12月21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获悉,为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主动修复纳税信用,提升信用级别,充分享受税收激励措施,即日起,全面启动民企纳税信用等级提升工程。
据介绍,纳税信用修复遵循“鼓励修复、引导遵从、客观公正、标准统一、尊重事实、优化服务”的工作原则,其适用范围包括:已参加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评价结果非M级且不属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的纳税人,可申请修复自身纳税信用级别。
修复时,纳税人可在办税服务厅前台办理纳税人复评申请,在“金税三期”纳税信用管理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办税服务厅将复评任务推送至税源管理部门后,由税源管理部门的纳税信用管理人员对指标进行调整,并将任务逐级推送,及时操作并完成终审。省局将按日进行系统联评、结果发布等工作,并将复评结果同步至“金税三期”系统相关应用模块和省局官网“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栏目。
各级税源管理部门将切实做好纳税信用修复指标及时调整、限时办结工作,严格按照修复条件、修复限度调整相应分数或直接判级指标,于2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完成任务推送;需要其他部门或单位配合核实的,于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完成任务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