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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企业征信建设促进会(以下简称"佛山征促会")近日举办十周年庆典活动,系统回顾协会成立以来在商务诚信领域的创新实践成果。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迎重磅修订 公积金领域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继2002年、2019年之后的又一次系统性重大调整。

险企资产负债管理新规发布 从事后评估向全程嵌入转变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细化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要求,明确资产负债管理政策和程序,推动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从“事后评估”向“全程嵌入”转变,进一步提升保险业资产负债管理水平。业内人士认为,《办法》落地后,保险公司短期将面临一定的整改和适配压力,长期来看资负管理能力与监管要求匹配度较高的企业有望受益。

“三秦平安春运” 渭南第二批交通违法失信人员被联合惩戒


2月21日,华商报记者从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惠王敏、卫安、奚营洲等14人因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吊销驾驶证,并进行联合惩戒。

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据了解,从2018年8月开始,渭南市公安局和渭南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渭南市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开公示及联合惩戒程序规定》的通知,公开公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交通出行领域信用建设,推动将公民、企业严重交通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推动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针对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和当事企业,公安交管部门会在处罚决定中告知当事人处罚决定将被公开公示,并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行政处罚决定技术处理后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信用渭南”网站公开公示,同时推送至“信用陕西”、“信用中国”。

同时,依法依规设立“黑名单”,按照《陕西省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办法》规定,6个月内发生两次以上特大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或违反交通法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或存在其他违法失信行为构成犯罪、被处以刑罚的自然人应当列入违法失信“黑名单”进行联合惩戒。而且公开公示期限为一年,“黑名单”移出期限根据失信严重程度为一到三年。

渭南公安交警郑重提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害人害己。渭南交警会持续严厉打击,严查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为广大市民创造安全顺畅的出行环境。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遵法守规文明出行,避免交通违法、远离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