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为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发挥信用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我厅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新建建〔2020〕16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30日
附件:
推荐内容
江苏省苏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市商务领域社会法人信用奖惩管理制度》的通知
《北京市行政机关归集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