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7163815

信用服务热线:

欢迎来到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官网~

您好,联系客服

©版权所有: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京公网安备 11030102010794号   京ICP备18033800号   承办单位:华夏众诚(北京)国际信用评价有限公司   

>
>
江苏如皋:多角度加强环境保护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江苏如皋:多角度加强环境保护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62.2K
来源: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1/12/29
浏览量
点击次数

  今年以来,如皋市从多方面多角度加强对环境保护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深入推进企业环境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不断提高环保监管效能。

  积极开展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对照省生态环境厅环境信用等级评价系统要求,对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履行环保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实际表现进行环境信用评价,确定其信用等级,并及时共享评价结果。实施环保信用承诺制度,建立承诺人信用档案并实现闭环管理,进一步推进企业信用修复工作,积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如皋市共有4200多家企业参加环境信用评级,推进26家企业进行环境信用修复,企业信用修复承诺在信用如皋网站上公示。

  鼓励引导企业开展环保诚信创建活动。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在环境管理过程中按照环境信用等级对企业进行分级管理,并建议相关部门采取相应的激励或约束性措施。如皋市核定了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为南通市首批环保示范性企业。>

  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分类分级管理。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方案》和《南通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如皋市进一步优化监管方式,每月动态更新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实施差异化监管,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前如皋市列入正面清单的企业有26家。

  加强环保信用“红黑名单”动态管理。通过江苏省环境执法监管指挥平台,加大对污染源的监管力度,结合不同条线的专项执法行动,对企业进行标签系数管理。每半年更新一次环保信用评级“红黑名单”,并及时与相关部门共享,配合供水、供电部门对“红黑名单”企业实施差别水电价联合惩戒。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有助于银行等市场主体,及时了解企业的环境信用和环境风险,在财政补贴专项资金中,充分应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共同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目前如皋市有绿色企业14家,红色企业1家。

  加大环保违法行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事中事后监管,对双随机检查结果及行政处罚案件及时公示,便于大众监督,2021年已公开270条环保行政处罚决定。同时要求市重点污染源企业加强信息公开,强化社会公众监督。评价重点行业企业的环境信用等级,为有关部门、金融等领域提供依据。

  深入开展环保诚信宣传教育活动。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深入细致地向市场主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让经营者充分理解并积极配合以环境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模式。在审批、核准、备案、监管等工作流程中,加强公共信用信息的查询与应用,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归集反馈联合惩戒案例,在生态环境领域形成行政性、市场性和行业性等惩戒措施多管齐下,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失信联合惩戒大格局。

推荐内容

上交所:加大蒙面举牌、隐匿式易主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力度
记者从上交所官网获悉,上交所近日就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收购及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答记者问时表示,将从强化综合监管、实施联动监管、及时惩戒违规行为三方面,持续加大“蒙面举牌”、“隐匿式易主”以及要约收购和控制权争夺中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  举牌后披露间隔从每5%缩短至1%  上交所表示,上市公司收购和5%以上的大额股份权益变动活动日趋活跃,已经成为资本市场日益普遍和常见的证券交
辽宁省将扩大负面清单加大政务失信惩戒力度
近日,辽宁发布的《法治辽宁建设实施纲要(2018-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纲要》)明确,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负面清单制度,适时扩大负面清单管理适用领域。逐步实现全省所有非涉密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和集中监管。建立政务失信记录,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加大对政务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实施纲要》指出,健全地方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加强对立法项目
重庆:幼儿园违规收费将列入价格失信名单
记者日前从重庆市物价局获悉,为加强幼儿园收费行为监管,保障幼儿、幼儿家长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日前发布《重庆市幼儿园收费行为指南(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幼儿园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收取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民办幼儿园保教费和住宿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住宿费,以及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不得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