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建筑市场首次建立信用修复机制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信用监管,近日,《淄博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新升级版出台。与2018年发布的版本相比,新办法首次建立了信用修复机制。
《管理办法》减轻企业报送负担。由原来企业自行报送改为“本市工程建设项目代理业绩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步生成,无需填报”,为企业减轻了负担,提供了便利,是切实优化营商环境的新举措。
为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鼓励失信主体主动纠错、诚信经营,此次修订首次建立了信用修复机制,企业可采取作出信用承诺等方式进行信用修复。通过修复的企业缩短信用扣分期限,从而激励企业主动纠正不良行为。
《管理办法》信用评价标准更合理。对代理业绩记分按照全市代理中标额和代理数量排名进行记分,更趋向科学合理,同时增加了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评定分离等信用加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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