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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征促会十年深耕商务诚信领域 创新实践树立全国标杆

佛山市企业征信建设促进会(以下简称"佛山征促会")近日举办十周年庆典活动,系统回顾协会成立以来在商务诚信领域的创新实践成果。

北京信用学会2025年年会暨 第四届信用学术论坛成功举办

北京信用学会2025年年会暨第四届信用学术论坛于2025年11月22—23日在首都师范大学成功举办。会议由首都师范大学和北京信用学会主办,首都师范大学信用立法与信用评估研究中心承办,会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司法部:多种处罚措施重罚出具虚假抗震鉴定报告违法行为


  近日,《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日前,司法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中有关各方法律责任的情况。

  《条例》一大亮点是明确了各方的法律责任。司法部立法四局局长黄祎在日前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为了确保《条例》所确立的制度措施能够真正落到实处,推动高质量发展,《条例》设定了非常严格的法律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大对建设工程抗震相关主体的处罚力度。在做好与《防震减灾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衔接的前提下,《条例》进一步强化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抗震性能鉴定机构等相关主体的责任追究,特别是加大了对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力度。

  二是综合运用多种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条例》规定的违法行为,规定了责令停止施工、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终身禁止从事相关业务等处罚措施。

  三是重罚出具虚假报告的违法行为。在《条例》中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虚假的检测数据或者检测报告、抗震性能鉴定机构出具虚假鉴定结果等行为,除设定一定数额的罚款措施外,情节严重的,对相关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设定吊销资质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以及限制从业等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