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7163815

信用服务热线:

欢迎来到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官网~

您好,联系客服

©版权所有: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京公网安备 11030102010794号   京ICP备18033800号   承办单位:华夏众诚(北京)国际信用评价有限公司   

>
>
十部门规范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 确保农民工工资“有钱发”

十部门规范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 确保农民工工资“有钱发”

62.2K
来源:
中国信用
2021/07/19
浏览量
点击次数

  近日,人社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明确专用账户的开立及撤销、人工费用拨付、工资支付流程、监控平台建设等相关要求,规范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确保农民工工资“有钱发”和专款专用,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推动解决根治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根据《暂行办法》,专用账户按工程建设项目开立。从建设单位承包施工任务的总包单位,应当在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开立专用账户,并与建设单位、开户银行签订资金管理三方协议。

  在费用拨付方面,建设单位应当按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数额或者比例等,按时将人工费用拨付到总包单位专用账户。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工程开工后,施工合同约定的人工费用的数额、占工程款的比例等需要修改的,总包单位可与建设单位签订补充协议并将相关修改情况通知开户银行。

  “工程建设的总包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实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总包单位代发制度。总包单位与承包总包单位发包工程的分包单位签订委托工资支付协议。”人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道。

  同时,总包单位或分包单位应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建立实名制管理台账。未与总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

  这位负责人透露,分包单位应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与考勤表、当月工程进度等情况一并交总包单位,并协助总包单位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

  《暂行办法》明确,总包单位应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审核分包单位编制的工资发放资料,并按时将工资发放资料报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应及时将工资通过专用账户直接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并由总包单位向分包单位提供代发工资凭证。

  “农民工工资卡实行一人一卡、本人持卡,用人单位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者变相扣押。”上述负责人表示。

  《暂行办法》要求,各地应建立全省集中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支持辖区内省、市、县各级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相关单位应将工资支付信息等实时上传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

  此外,《暂行办法》明确,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专用账户资金不得因支付农民工工资之外的原因被查封、冻结或者划拨。

推荐内容

上交所:加大蒙面举牌、隐匿式易主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力度
记者从上交所官网获悉,上交所近日就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收购及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答记者问时表示,将从强化综合监管、实施联动监管、及时惩戒违规行为三方面,持续加大“蒙面举牌”、“隐匿式易主”以及要约收购和控制权争夺中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  举牌后披露间隔从每5%缩短至1%  上交所表示,上市公司收购和5%以上的大额股份权益变动活动日趋活跃,已经成为资本市场日益普遍和常见的证券交
辽宁省将扩大负面清单加大政务失信惩戒力度
近日,辽宁发布的《法治辽宁建设实施纲要(2018-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纲要》)明确,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负面清单制度,适时扩大负面清单管理适用领域。逐步实现全省所有非涉密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和集中监管。建立政务失信记录,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加大对政务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实施纲要》指出,健全地方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加强对立法项目
重庆:幼儿园违规收费将列入价格失信名单
记者日前从重庆市物价局获悉,为加强幼儿园收费行为监管,保障幼儿、幼儿家长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日前发布《重庆市幼儿园收费行为指南(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幼儿园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收取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民办幼儿园保教费和住宿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住宿费,以及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不得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