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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征促会十年深耕商务诚信领域 创新实践树立全国标杆

佛山市企业征信建设促进会(以下简称"佛山征促会")近日举办十周年庆典活动,系统回顾协会成立以来在商务诚信领域的创新实践成果。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迎重磅修订 公积金领域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继2002年、2019年之后的又一次系统性重大调整。

险企资产负债管理新规发布 从事后评估向全程嵌入转变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细化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要求,明确资产负债管理政策和程序,推动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从“事后评估”向“全程嵌入”转变,进一步提升保险业资产负债管理水平。业内人士认为,《办法》落地后,保险公司短期将面临一定的整改和适配压力,长期来看资负管理能力与监管要求匹配度较高的企业有望受益。

深圳将对医疗机构、药店等六类监管对象开展信用评价


  近日,深圳市医保局印发了《深圳市医疗保障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深圳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医师、医保药师、用人单位和参保人等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对象有违反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服务协议的,将视为不良信用信息,纳入信用评价。《办法》自2021年6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3年。

  《办法》将根据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对象的特点开展分级分类评价。针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医师、医保药师,将根据违反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服务协议的性质、类型和程度,评价得到其分值,根据评价分值确定信用等级。针对用人单位、参保人,有违反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将评价为信用较差。

  《办法》将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环节信用监管。事前要求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对象承诺严格遵守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服务协议,自觉接受政府、行业协会、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信用承诺内容向社会公开。事中采集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对象违反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服务协议信息,采集的信息、评价结果纳入信用记录,归集至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事后将信用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在深圳信用网、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向社会公开,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舆论氛围。信用等级优秀的,适当减少检查稽核频次。信用等级较差的,将予以约谈,全面监控其医保服务行为,增加检查稽核频次。定点医药机构下属机构信用等级有一家被评为信用较差的,该定点医药机构不得评为信用优秀。定点医疗机构所属科室因违规被中止、暂停、解除服务协议的,视为定点医疗机构发生此行为进行评价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