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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征促会十年深耕商务诚信领域 创新实践树立全国标杆

佛山市企业征信建设促进会(以下简称"佛山征促会")近日举办十周年庆典活动,系统回顾协会成立以来在商务诚信领域的创新实践成果。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迎重磅修订 公积金领域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继2002年、2019年之后的又一次系统性重大调整。

险企资产负债管理新规发布 从事后评估向全程嵌入转变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细化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要求,明确资产负债管理政策和程序,推动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从“事后评估”向“全程嵌入”转变,进一步提升保险业资产负债管理水平。业内人士认为,《办法》落地后,保险公司短期将面临一定的整改和适配压力,长期来看资负管理能力与监管要求匹配度较高的企业有望受益。

广东珠海: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分三类


  近日,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珠海市建筑市场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珠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建筑市场信用红黑名单的认定、发布、奖惩、修复、退出等管理活动适用该办法。

  该办法规定了三类评价名单,分别是建筑市场“信用红名单”“信用黑名单预警”和“信用黑名单”。其中,“信用黑名单预警”情形区别于“信用黑名单”,但被认为是有触发黑名单的隐患,由主管部门予以预警。“信用红名单”认定工作每年开展一次,评价有效期为1年。“信用黑名单”认定方式为实时评价,评价有效期为1年。“信用黑名单预警”视情形分为3个月至6个月。

  纳入“信用红名单”的市场主体,在评价有效期内采取八种激励措施,对纳入“信用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在评价有效期内采取七种惩戒措施,如对累计两次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或者个人,自第二次列入起3年内限制其参与珠海市建筑市场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对其承建或者建设的工程项目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力度等。

  列入“信用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在公示期内积极纠错、挽回社会影响并取得较大成效,经查证属实的,可以提前移出“信用黑名单”,但最低执行期限不低于6个月。

  列入“信用黑名单预警”的市场主体,在预警期内积极纠错、挽回社会影响并取得明显成效,经查证属实的,可以提前结束预警,其中预警期6个月情形的最低执行期限不低于3个月,预警期3个月情形的最低执行期限不低于1个月。根据红黑名单退出机制,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可退出“信用红名单”和“信用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