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官网~

信用服务热线:010-87163815

信用等级查询
星级认证查询
可持续披露查询
电商认证查询
%{tishi_zhanwei}%
%{tishi_zhanwei}%

推荐内容

佛山征促会十年深耕商务诚信领域 创新实践树立全国标杆

佛山市企业征信建设促进会(以下简称"佛山征促会")近日举办十周年庆典活动,系统回顾协会成立以来在商务诚信领域的创新实践成果。

北京信用学会2025年年会暨 第四届信用学术论坛成功举办

北京信用学会2025年年会暨第四届信用学术论坛于2025年11月22—23日在首都师范大学成功举办。会议由首都师范大学和北京信用学会主办,首都师范大学信用立法与信用评估研究中心承办,会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湖北省启动信用修复机制 首批企业失信记录被删除


  近日,湖北省发改委有关人员表示,湖北省于7月1日起启动信用修复机制,截至7月5日共有20家企业递交信用修复申请,经国家有关单位终审,“信用中国”及湖北信用门户网站删除了涉及18项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是指经行政监管单位就信用主体的违法失信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后的信息,依法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网站公示后,按照规定程序将行政处罚信息予以删除的过程。按有关规定,行政处罚信用修复的适用对象分为一般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为三个月,最长公示期为一年;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为六个月,最长公示期为三年。最短公示期满后,失信主体可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特定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为三年,期间不予修复。行政相对人认为公示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等情况,需向“信用中国”网站或者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发起异议申诉处理,不属信用修复的范围。

  据了解,企业申请信用修复须履行政处罚决定,并作出信用修复承诺。一般失信行为申请信用修复的,可向信用网站或行政处罚决定机关提供履行行政处罚材料,作出信用修复承诺,经过核实程序后,在最短公示期期满后撤下相关公示信息;严重失信行为申请信用修复的,除达到上述要求外,还需主动参加信用修复培训,并由信用服务机构提交信用报告。

  湖北省发改委信用处表示,开展信用修复工作,是维护失信者正当权益的体现,有利于促使失信主体提升信用意识,整改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湖北省将按照国家要求和部署,开展信用修复政策的宣传解读,完善信用修复的审查流程,提高信用修复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信用主体的权益,推进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