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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安徽省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9-04-08 01:56
来源: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辽宁省发布《辽宁省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辽宁省属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规定提出责任追究范围包括,机关管理方面,所属子企业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造成重大资产损失,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或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集团发生较大资产损失,对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对集团重大风险隐患、内控缺陷等问题失察,或虽发现但没有及时报告、处理,造成重大风险等。
二、在购销管理方面,责任追究范围包括未按照规定订立、履行合同,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合同标的价格明显不公允;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未按照规定进行招标或未执行招标结果;未按规定对应收款项及时追索或采取有效保全措施等。
三、在工程承包建设方面,责任追究包括未经授权或超越授权投标,中标价格严重低于成本,造成企业资产损失;工程物资未按规定招标;违反规定转包、分包;工程组织管理混乱,致使工程质量不达标,工程成本严重超支等。在转让产权、上市公司股权和资产方面,包括违反相关规定和公开公平交易原则,低价转让企业产权、上市公司股权和资产等。在固定资产投资方面,包括未按规定履行决策和审批程序擅自投资,造成资产损失;购建项目未按规定招标,干预或操纵招标;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未按规定及时调整投资方案并采取止损措施等。
四、在投资并购方面,包括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或估值违反相关规定,或投资并购过程中授意、指使中介机构或有关单位出具虚假报告等。在改组改制方面,故意转移、隐匿国有资产或向中介机构提供虚假信息,操纵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清产核资、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鉴证结果;将国有资产以明显不公允低价折股、出售或无偿分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等改组改制过程中变相套取、私分国有股权等。
五、在资金管理方面,包括设立“小金库”;违规集资、发行股票(债券)、捐赠、担保、委托理财、拆借资金或开立信用证、办理银行票据;违规超发、滥发职工薪酬福利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76号),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2017年8月4日,安徽省政府出台了《安徽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皖政〔2017〕109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均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明确要求。2016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深改组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12月26日,国务院印发文件(国发〔2016〕76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根据省政府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单位研究起草了《方案》。
二、《方案》的总体要求
《方案》提出,以严格依法行政、推进阳光行政、加强诚信监督为重要手段,以践行信用承诺、加强失信记录、实施失信惩戒、开展诚信考评、加强诚信教育为主要内容,以政府采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街道乡镇为重点领域,以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为治理重点,全面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不断提升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和各级人民政府诚信行政水平。
三、《方案》的主要任务
《方案》提出了3个方面14条具体措施。
(一)是强化政务诚信建设手段方面,提出了3条措施。重点内容为:坚持依法行政,推动各地各部门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理念,进一步健全重大事项决策行为机制,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行和依法监督;加快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上级对下级政府专项督导,加强横向政务诚信监督,加强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机构评估,形成多方监督的信用约束体系。
(二)是健全政务信用管理体系方面,提出了5条措施。重点内容为:加快守信践诺机制建设,推动各类政务行为主体诚信施政;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提高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建立健全政务失信信息记录,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各级政府和公务员的政务失信信息;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加强政务守信和失信信息的应用;健全信用权益保护和信用修复机制。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方面,提出了6条措施。重点内容为: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政府采购方面的政务诚信责任制;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项目责任回溯机制;加强招标投标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探索推广和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制度;加强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政府债务信用评级制度;加强街道和乡镇政务诚信建设。
四、《方案》的保障措施
为更好地推动各项任务落地,《方案》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推进政务诚信管理制度建设等2项措施。
六、在风险管理方面,包括对经营投资重大风险未能及时分析、识别、评估、预警和应对;过度负债危及企业持续经营,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瞒报、漏报重大风险及风险损失事件,指使编制虚假财务报告,企业账实严重不符等。
七、在资产损失认定方面,规定提出,资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资产损失划分为一般资产损失、较大资产损失和重大资产损失。
八、在责任追究处理方面,规定提出根据资产损失程度、问题性质等,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组织处理、扣减薪酬、禁入限制、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等方式处理。其中组织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停职、调离工作岗位、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等。扣减薪酬方面,包括扣减和追索绩效年薪或任期激励收入,终止或收回中长期激励收益,取消参加中长期激励资格等。
九、在禁入限制方面,五年内直至终身不得担任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还有纪律处分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