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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征促会十年深耕商务诚信领域 创新实践树立全国标杆

佛山市企业征信建设促进会(以下简称"佛山征促会")近日举办十周年庆典活动,系统回顾协会成立以来在商务诚信领域的创新实践成果。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迎重磅修订 公积金领域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继2002年、2019年之后的又一次系统性重大调整。

险企资产负债管理新规发布 从事后评估向全程嵌入转变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细化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要求,明确资产负债管理政策和程序,推动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从“事后评估”向“全程嵌入”转变,进一步提升保险业资产负债管理水平。业内人士认为,《办法》落地后,保险公司短期将面临一定的整改和适配压力,长期来看资负管理能力与监管要求匹配度较高的企业有望受益。

江苏省连云港市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进行失信联合惩戒


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出通知,将进一步加强全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和失信联合惩戒。

为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完善欠薪联合惩戒机制,切实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建立严重欠薪失信行为联动惩戒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和失信联合惩戒的通知》等规定,我市相关部门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和失信联合惩戒有关事项发出通知。

《通知》明确,具有克扣一名农民工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克扣十名以上的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合计在六万元以上的,且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等三种行为的用人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将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通知》规定,对符合列入“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进行书面告知,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意见。核准无误的,应当制作《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决定书》,决定书中不列明用人单位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其他责任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事由、列入日期、有效期限等。 对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相关部门将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同时通过人社部门门户网站、信用江苏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予以公示。对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降低其劳动保障信用等级,列为劳动保障监察各类专项检查重点对象,每年进行不少于3次日常巡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