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官网~

信用服务热线:010-87163815

信用等级查询
星级认证查询
可持续披露查询
电商认证查询
%{tishi_zhanwei}%
%{tishi_zhanwei}%

推荐内容

佛山征促会十年深耕商务诚信领域 创新实践树立全国标杆

佛山市企业征信建设促进会(以下简称"佛山征促会")近日举办十周年庆典活动,系统回顾协会成立以来在商务诚信领域的创新实践成果。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迎重磅修订 公积金领域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继2002年、2019年之后的又一次系统性重大调整。

险企资产负债管理新规发布 从事后评估向全程嵌入转变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细化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要求,明确资产负债管理政策和程序,推动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从“事后评估”向“全程嵌入”转变,进一步提升保险业资产负债管理水平。业内人士认为,《办法》落地后,保险公司短期将面临一定的整改和适配压力,长期来看资负管理能力与监管要求匹配度较高的企业有望受益。

河北省拟立法联合惩戒乘车霸座等不文明行为


今天,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了关于《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在我省,公共场所吸烟、高空抛物、乱扔垃圾、乱穿马路、乱刻乱画、宠物扰民、乘车霸座、干扰司机安全驾驶等不文明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还将受到联合惩戒。

针对近来出现的高铁“霸座”、危及公交车行驶安全等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条例(草案)作出了具体规定:按照车票载明的座位乘坐,不得强占他人座位;遵守乘车秩序,不得干扰驾驶人安全驾驶。同时,条例(草案)罚则对“霸座”和干扰驾驶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强占他人座位的,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干扰驾驶人安全驾驶的,处警告或者200元罚款,情节较重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条例(草案)除引入“信用体系”健全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外,还规定了“就业激励”,使褒奖机制更为完善且具有可操作性。

条例(草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对获得道德模范、劳动模范、优秀志愿者等称号或者文明行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的,记入个人档案或者个人信用记录,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将良好的道德作为职业资格准入、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鼓励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职位晋升、待遇激励等方面,对道德模范、劳动模范、优秀志愿者等称号获得者予以优待。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不文明行为的失信联合惩戒联动机制,建立联合惩戒措施清单,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并通过本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与其他部门共享。

行政执法部门对违反条例规定,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不文明行为,应当及时准确报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依照有关规定实施信用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