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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征促会十年深耕商务诚信领域 创新实践树立全国标杆

佛山市企业征信建设促进会(以下简称"佛山征促会")近日举办十周年庆典活动,系统回顾协会成立以来在商务诚信领域的创新实践成果。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迎重磅修订 公积金领域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继2002年、2019年之后的又一次系统性重大调整。

险企资产负债管理新规发布 从事后评估向全程嵌入转变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细化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要求,明确资产负债管理政策和程序,推动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从“事后评估”向“全程嵌入”转变,进一步提升保险业资产负债管理水平。业内人士认为,《办法》落地后,保险公司短期将面临一定的整改和适配压力,长期来看资负管理能力与监管要求匹配度较高的企业有望受益。

山东青岛开展消费欺诈大整治专项行动


临近旅游旺季,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山东省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决定自2019年4月17日起至7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消费欺诈大整治专项行动。

行动以餐饮领域为重点,结合辖区实际和消费投诉热点延伸至旅游、购物领域。行动将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消费欺诈、消费陷阱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强化消费纠纷调解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维护岛城良好形象。

重点查处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虚假标价或标价不实导致消费者误解的行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杂使假、缺斤少两等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使用不平等格式条款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其他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据悉,青岛市市场监管局成立了消费欺诈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行动中,坚持“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管,处罚是最有力的教育,曝光是最有力的震慑”的整治理念,强化执法力量,提高办案能力,严禁以调解代替处罚,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零容忍的态度强力惩治消费欺诈违法行为,对消费欺诈行为绝不手软,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准确理解、适用法律法规规章,认真研究案件定性及证据标准,严格依法办案。加强数据获取和筛查比对,根据消费维权大数据明确整治重点、聚焦整治热点、分析整治难点、确定整治风险点,列出重点整治名单,靶向分析,精准打击。

对外地游客在青期间发生的消费纠纷,及时启动“先行赔付”机制,积极化解旅游消费纠纷,将消费纠纷和突发舆情解决在萌芽阶段,全力维护青岛市城市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