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健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全面提升行业监管水平,营造诚实守信的建筑市场环境,自2021年1月1日起,西安市住建局将对在全市(含西咸新区)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施行信用评价管理。
诚实信用是政府采购应当遵守的一项重要原则,那么如何促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助推政府采购健康发展?《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浙江省财政厅近日印发了《关于简化供应商信息登记和试行供应商诚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统一标准设置“政府采购诚信分”。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央政法委等十部委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加强信用信息在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应用,优化市场竞争环境,完善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加强招标投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和招标投标活动监管。